塔子湖東路工程自二零零七年開工以來,由于拆遷問題,遷延至今。正在施工的是本工程最后的三百六十米段面。該段地處塔子湖村交通要道,段面中部為現有塔子湖路與瀟湘路交叉道口,車輛往來頻繁,電線桿林立,管線縱橫,現場條件復雜,施工難度大。
塔子湖東路工程是一個分包工程,但由于分包單位經驗有限,現場主要負責的仍是我項目部人員,這無形中給我們的工作增加了難度。與分包單位做好溝通協調,合理管理,是本工程的重點,同時成本控制和質量控制同樣不可松懈。
本工程剩余三百六十米的段面有兩百多米為挖方段,且挖深達到了一點五米以上,這使得一些舊有管線暴露,必須遷改。其中包括車行道范圍內縱向的兩根各有一百六十米長的自來水管道。為了保證周圍居民正常用水,我項目部積極與分包單位、水務部門協商,在人行道內埋設了兩百米臨時供水管道。在自來水遷改過程中,由于管線老舊和混亂,連水務部門自己都不清楚部分管線的走向,只能邊挖邊找。
施工范圍內的電線桿大部分由我項目部自行遷改,但現狀瀟湘路口管線過于復雜,我項目部難以遷改,同時給本工程施工造成諸多不便。位于此處西側緊貼車行道有兩根電線桿,所處路面比設計土路床高兩米多,電線桿上又有配電箱,導致這兩根電線桿無法遷改。同時東側車行道正中有一根電線桿,上面有大量電信線路,我項目部沒有能力自行遷改,至今仍然在與電信部門協商。
為保證塔子湖村交通暢通,我項目部與設計積極協商,提出在原設計無道口的現狀瀟湘路路口處增加十字道口。同時由于挖方段施工紅線離周圍居民房屋僅一米多,而設計人行道高程卻比現狀地面低一米三左右,人行道施工中居民房屋存在危險,因此我項目部向設計提出增加擋土墻的設計變更。
在施工過程中,我項目部發揚漢陽市政精神,不怕苦不怕累,同時注重細節,嚴把質量關,這一切同樣影響著分包單位。在我項目部的積極協調和合理管理下,本工程已經進入最為緊張的后半段。我們必定再接再厲,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滿足業主調整后的工期要求,圓滿完成本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