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網
鄂建文〔2016〕63號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人民政府,省直相關部門、各直屬機構:
根據經省政府同意的《省住建廳財政廳人社廳關于印發〈湖北省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建文〔2016〕55號)》要求,為扎實推進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清理規范工作,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規定的工作內容和完成時限,及時高效完成各階段清理返還任務,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財政廳、人社廳三部門決定組成聯合督查組,對各地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工作進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時間
2016年10月26日-11月5日
二、督查內容
(一)按照鄂建文〔2016〕55號文件要求,重點檢查各地建立工作機構、制定實施方案、落實責任分工和完成時限的情況,是否設立投訴舉報電話和信箱,是否及時向社會公布。
(二)按照“一個企業不落、一個項目不漏”要求,各地是否實現清查工作全覆蓋,是否開展了本地區取消保證金的種類和保留保證金未按規定或合同約定返還工作,所涉及的項目、企業、收取單位、收取金額是否建立了檔案,與清理規范工作要求不一致的地方或部門規章制度是否開展了清理。
(三)各地推行以銀行保函或工程信用擔保方式繳納保證金的制度落實情況,除依法保留的四類保證金之外的其他保證金取消情況,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差異化繳存的政策制定情況。
(四)按照規定時限要求,對取消保證金和保留保證金逾期未返還及超額收到部分的返還工作進展情況。
(五)制定完善規范保留保證金的管理制度,加大信用信息公開力度,建立監督約束新機制情況。
(六)在建工程項目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支付履約情況。
三、督導檢查方式
(一)聽取各市、州、林區(含縣、市、區)貫徹落實清查工作的匯報。
(二)查看貫徹落實清查工作的臺賬資料。
(三)召開企業座談會,了解各地工作開展情況。
(四)每個地區抽查市本級及下轄1個縣(市、區),分別抽查5個工程項目。要求政府投資工程3個(含交通、水利等專業工程),房地產開發項目1個,其他項目1個。受檢項目需提供保證金返還憑證、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支付等資料。
四、督查組安排
第一組:省人社廳牽頭,省財政廳、住建廳配合,檢查武漢、黃石、黃岡、鄂州、咸寧;
第二組:省住建廳牽頭,省財政廳、人社廳配合,檢查孝感、隨州、襄陽、十堰、荊門;
第三組:省住建廳牽頭,省財政廳、人社廳配合,檢查宜昌、荊州、恩施、神農架、天門、潛江、仙桃。
各組具體檢查時間自行安排。
五、工作要求
(一)由于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涉及的部門多,請各級政府加強統籌協調,指定具體聯絡人和信息報送負責人,將保證金清理規范工作自查情況于2016年10月25日前分別報送省住建廳、財政廳和人社廳。
(二)各地要按照鄂建文〔2016〕55號文件中的附件二、三要求,于每月5日前將保證金清理月度情況及相關數據報市(州、林區)住建委匯總后,按時上報省住建廳。
省住建廳聯系人:胡彬彬 電話:87832950
省財政廳聯系人:王星洲 電話:67818847
省人社廳聯系人:張金平 電話:86652717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湖北省財政廳 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6年10月18日